一、項目概況
泰安科賽爾化學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6日,注冊資本1000萬元。位于新泰化工產業(yè)園(原山東新泰循環(huán)經濟產業(yè)園),公司主要生產噻吩、硫化氫氣體等產品。
泰安科賽爾化學科技有限公司擬投資33590萬元在新泰化工產業(yè)園(原山東新泰循環(huán)經濟產業(yè)園)現有及南部新擴廠區(qū)內建設噻吩、硫化氫衍生物及環(huán)保型橡膠、塑料生產用助劑建設項目,項目占地面積約為85680平方米,項目主要建設抗氧劑生產裝置區(qū)、硫代乙酸生產裝置區(qū)、噻吩衍生物生產裝置區(qū),利用現有生產車間新建多條助劑生產線,生產抗氧劑、絮凝劑、促進劑、表面活性劑、終止劑產品。與同期項目硫代乙酰胺生產裝置共用生產對羥基硫代苯甲酰胺。并配套新建循環(huán)水系統(tǒng)、冷凍站、科研樓等輔助及公用設施。建設項目擬生產抗氧劑、絮凝劑、促進劑、表面活性劑、終止劑、硫化氫衍生物、噻吩衍生物共7大類產品,年產能分別為19000t/a、5000t/a、1000t/a、8000t/a、30000t/a、3000t/a、2000t/a。項目新增勞動定員50人,年生產300天,采取三班制,年生產時間7200小時。項目建設期12個月。
項目已經由泰安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備案,備案號為2020-370900-26-03-015547。
經對照《產業(yè)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建設項目,屬于允許建設項目。項目使用的設備沒有國家規(guī)定淘汰的設備,其建設符合國家有關產業(yè)政策。
二、擬建項目“三廢”治理措施及環(huán)境影響
該項目在生產過程中有各類污染物排放,對環(huán)境造成一定影響。對周圍環(huán)境的主要影響有:
1、廢氣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組織廢氣產生環(huán)節(jié)較多,主要包含生產廢氣、蒸發(fā)結晶器廢氣、同期焚燒爐廢氣、有機物料儲罐廢氣、污水處理站廢氣、危廢暫存間廢氣。其中,生產廢氣按廢氣產生類型可主要分為設備內揮發(fā)出的廢氣、蒸餾過程產生的不凝氣、反應生成的廢氣、離心廢氣、物料烘干過程廢氣等。
設備內揮發(fā)出的廢氣、蒸餾過程產生的不凝氣、反應生成的廢氣、離心廢氣、物料烘干過程廢氣等生產廢氣,根據產生環(huán)節(jié)、廢氣種類的不同,通過密閉管道收集后,先進行廢氣預處理,用于溶劑回收的預處理措施主要為真空泵后冷凝;去除水溶性廢氣的預處理措施主要為水吸收、堿吸收,經過預處理后,將生產廢氣匯總與污水處理站收集后的廢氣、危廢暫存間廢氣、蒸發(fā)結晶器廢氣、儲罐區(qū)呼吸廢氣,經同期焚燒爐焚燒處理。同期焚燒爐廢氣經“急冷塔+三級堿洗塔+濕電除塵+活性炭吸附+SCR脫硝”處理后,由45m高排氣筒(P2)排氣筒排放。廢氣經處理后,煙塵、SO2、NOx、HCl、HF、CO、二噁英類等污染物均可滿足《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表3、《區(qū)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 1控制區(qū)標準的要求。氨排放濃度能夠滿足火電廠煙氣脫硝工程技術規(guī)范選擇性催化還原法》(HJ562-2010)要求。
對羥基苯甲酰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酸性廢氣經兩級堿吸收后由現有噻吩車間25m高排氣筒(P1)排放。2-噻吩乙酰氯水解工序產生的氨氣經兩級水吸收后由25m高排氣筒排放(P3)。2-噻吩甲酸結晶過濾工序和板框壓濾工序產生的酸性廢氣經兩級堿吸收后由一根25m高排氣筒(P3)排放。廢氣經處理后,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 二級標準,《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的要求。
污水處理站電解池、好氧池、生化調節(jié)池等均已進行了封閉收集,收集后的廢氣引至同期焚燒爐焚燒處理后,由45m高排氣筒(P2)排放。預計本項目完成后,污水處理站廢氣能夠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及《有機化工企業(yè)污水處理廠(站)揮發(fā)性有機物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3161-2018)表1標準的要求。
廠界濃度能夠滿足《揮發(fā)性有機廢氣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yè)》(DB37/2801.6-2018)表3、《有機化工企業(yè)污水處理廠(站)揮發(fā)性有機物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3161-2018)、《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二級標準要求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另外,項目對VOCs無組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在滿足《揮發(fā)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的要求后,預計本項目無組織廢氣對周圍環(huán)境空氣的影響較小。
采取以上措施后,擬建項目排放廢氣污染物對周圍環(huán)境影響較小。
2、廢水
擬建項目廢水主要包括生產廢水、軟水系統(tǒng)排污水、生活污水、循環(huán)冷卻水系統(tǒng)排污水等。生產廢水、軟水系統(tǒng)排污水、生活污水排入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污水排入城鎮(zhèn)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 A級標準及污水廠進水水質要求后,與循環(huán)冷卻水排水一起經園區(qū)污水管網排入樓德污水處理廠處理。擬建對該區(qū)域地表水環(huán)境的污染負荷較小,對地表水環(huán)境基本無影響。
3、固廢
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職工生活垃圾、甲醇制氫廢催化劑和加氫裝置廢催化劑、甲醇制氫廢吸附劑、醇酮分離前餾分廢液、蒸餾釜殘、過濾濾餅、蒸發(fā)結晶器廢鹽、廢離子交換樹脂、廢機油、廢包裝物、污水處理站污泥。2-噻吩甲酸生產過程產生的氯化鈉、氯仿,應在企業(yè)投產后對其進行危廢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對產生的醋酸鈉進行合理處置。
項目一般固體廢物主要為職工生活垃圾,甲醇制氫廢催化劑和加氫裝置廢催化劑。職工生活垃圾由當地環(huán)衛(wèi)部門進行統(tǒng)一收集清運,甲醇制氫裝置廢催化劑、加氫裝置廢催化劑廠家回收。
項目危險廢物包括甲醇制氫廢吸附劑、醇酮分離前餾分廢液、蒸餾釜殘、過濾濾餅、蒸發(fā)結晶器廢鹽、廢離子交換樹脂、廢機油、廢包裝物、污水處理站污泥。其中甲醇制氫廢吸附劑、過濾濾渣、蒸發(fā)結晶器廢鹽、廢離子交換樹脂、廢包裝物、污水處理站污泥由有資質單位處置,醇酮分離前餾分廢液、蒸餾釜殘、過濾濾餅、廢機油均送廠區(qū)同期焚燒爐內進行焚燒處理。
本項目固廢均得到合理處理處置,不會對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聲
擬建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設備運行,主要噪聲源為離心機、真空機組、冷凍機組、壓縮機、離心機、風機、冷卻水循環(huán)泵等,經采取隔聲、基礎減振,選用低噪設備,合理布置,生產過程中加強管理和潤滑,加強日常監(jiān)測管理,加強廠區(qū)綠化等措施后,經預測,項目廠界噪聲能夠達標排放。項目噪聲不會對周圍環(huán)境及敏感目標產生不利影響。
5、環(huán)境風險
項目在落實總圖設計、貯運設計、工藝技術設計、自動控制設計、電氣電訊設計、消防及火災報警系統(tǒng)設計、緊急救援設計等方面的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要求后,項目環(huán)境風險水平可接受,工程風險能夠得到有效控制。
三、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泰安科賽爾化學科技有限公司
聯 系 人:王鑫
聯系電話:15020809965
郵 箱:1406311865@qq.com
地 址:新泰市 樓德鎮(zhèn)循環(huán)經濟產業(yè)示范園
四、承擔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山東環(huán)泰環(huán)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張工
聯系電話:0538-8586037
郵 箱:hp9954@163.com
地 址:泰安市東岳大街481號
五、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
本項目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包括擬建項目所在位置周邊3公里范圍內的各單位和居民。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及公眾意見表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對項目建設的態(tài)度,包括與本項目環(huán)境影響和環(huán)保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等。公眾意見表網絡鏈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huán)境保護意見的,在項目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電話、書面、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泰安科賽爾化學科技有限公司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和您取得聯系。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對本項目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為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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